济南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集中征收工作正式启动

时间:2012年08月01日信息来源:市残疾人劳服中心

   
    济南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011年度集中征收工作于8月1日正式启动,集中征收期为8月1日-9月30日。
    为确保2012年集中征收工作顺利开展,市残疾人劳服中心在地税申报系统、济南时报、残联网站发布《关于地税代征2011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通知》。市及市内六区劳服机构在各区地税纳税服务大厅派驻征收工作人员,提醒督促用人单位及时足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同时,市及市内六区劳服机构共开通12部咨询电话,开展政策咨询等服务工作,为用人单位咨询等服务提供了有力保障。

(作者:潘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