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残联举办2013年全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培训班
时间:2013年03月18日信息来源:劳服中心
为进一步提高保障金征收工作人员综合业务素质,全面做好保障金征收工作,确保地税代征、财政代扣保障金工作的顺利开展,实现应收尽收。3月15日,市残联举办2013年全市保障金征收工作培训班。市残联理事长刘书笙、副理事长张恒臣、各县(市)区及高新区理事长、分管理事长出席会议。会议由张恒臣副理事长主持。
培训班上,市残联张恒臣副理事长对2012年全市保障金征收工作进行了简单的总结;市残疾人劳服中心陈素凤主任从文件出台的背景、适用范围、代扣程序和方法等方面解读了《济南市财政局 济南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财政代扣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通知》;各县(市)区、高新区就财政代扣保障金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市残联教就处李军处长、市残疾人劳服中心陈素凤主任分别部署了2013年重点工作;征收工作人员针对征收中遇到的问题开展了交流讨论。
最后,刘书笙理事长从随意性到严肃性、从粗到细分三个阶段回顾了我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历程,勉励征收人员勿忘过去,开拓创新做好当前的征收工作。讲话中从三个方面对财政代扣机关、事业单位保障金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必须讲法理,充分认识到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二是要讲情理,要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财力水平开展代扣工作;三是要讲办理,首先加强宣传工作;同时,摸清职工和残疾职工数,在法理和情理中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方法。
(作者:潘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