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举办2016年全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培训班

时间:2016年03月28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为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确保我市2016年保障金征收工作顺利开展,市残疾人劳服中心于3月24日-25日举办全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培训班。市残疾人劳服中心相关人员,各县(市)区残疾人劳服机构负责人、保障金征收工作人员及办镇残疾人就业服务员参加了此次培训。市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张恒臣出席培训班。
    培训班上,市残疾人劳服中心负责人陈素凤对2016年全市残疾人劳服机构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着重对2016年就业保障金征收模式及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合作社等重点工作进行了详细讲解。同时,专门邀请市审计局法规处、市财政局非税征管二处、市地税局税管三处相关领导针对如何规范保障金审核及资料存档;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相关法律法规及征收执法程序;具体征收流程和税收优惠政策等内容进行了精彩授课,培训人员受益非浅。
    张恒臣副理事长对本次培训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认真学习财税【2015】72号文,协调地税、财政等部门做好2016年保障金征收工作,确保征收金额增长10%;二是进一步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就业服务员要充分掌握各辖区内用人单位详实基本信息,切实为保障金征收工作提供详实数据;三是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各种措施广泛宣传我市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让用人单位及时了解就业政策并理解支持保障金征收工作。   
    2016年,市残疾人劳服中心将根据市残联工作要点,积极协调财政、地税相关部门,尽快研讨制定《济南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落实好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残联等6部门《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意见》,通过示范引领,依法推动用人单位履行法律责任和义务。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