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市残疾人劳服中心对部分国有企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进行调研
时间:2017年03月31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为进一步认真贯彻《转发〈国务院残工委办公室关于开展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试点的通知〉的通知》(鲁残工委秘字[2015]1号),稳步推动我市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招录(聘)和安置残疾人就业。近日,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市残疾人劳服中心对华能济南黄台发电有限公司、济南公交总公司等国有企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进行了调研。
调研期间,对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落实情况,特别是单位精神残疾职工不配合换证、收集残疾人证困难等问题进行交流沟通,并对安排残疾人就业相关工作进行了探讨。调研人员就如何调动残疾人办证、换证积极性等相关问题给予了合理化建议;对单位如何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岗位给予指导;对我市安排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进行解读及宣传。用人单位对调研人员提供的系列就业服务措施表示感谢,表示将会对单位持证残疾人加大帮扶力度,鼓励带动残疾人办证、换证;积极开发残疾人就业岗位,积极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法律义务。
下一步,市残疾人劳服中心将大力提升就业服务能力,继续联合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对部分国有企业进行调研,切实做好我市国有企业积极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
(作者:佚名)